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推動各類文化市場主體發展壯大,培育新型文化業態和文化消費模式,以高質量文化供給增強人們的文化獲得感、幸福感。”江蘇省作為經濟文化強省,立足資源優勢,實現文化與創意、科技有機融合,增強文化產品創新能力,促進江蘇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更上新臺階。在文化強國戰略引領下,江蘇應繼續從“一體化發展、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文化消費升級、產業集約化、文化走出去、數字化轉型”六個方面來彰顯江蘇文化產業發展的魅力與實力,推進江蘇文化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第一,把握國家戰略機遇,外引內聯加速長三角文化產業一體化進程。對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創新主體,搭建文化大數據平臺,匯聚領域專業人才;對外積極參與長三角文化產業投資聯盟、長三角文旅產業聯盟等文化經濟共享平臺建設,共建文化市場監管聯動機制。為此,江蘇省應當推進一市三省共同建設統一的文化產業相關法律、政策、規劃,為長三角各城市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參考母本。推進長三角文化產業市場一體化建設,以文化企業信息系統為載體,構建文化市場信息互聯、監管互認的區域綜合文化市場管理體系。探索文化與金融跨區域合作新模式,開發長三角文化金融中介服務系統,助力跨區域的文化產業金融協作機制。針對文化企業主體或項目的資金流特點,由各地政府協同指導、多元機構主體參與共同制定信用評價制度。打造長三角文化產業核心技術發展高地,凸顯江蘇核心競爭力。通過打造長三角世界級文化產業集群,提供雙循環內生動力,培育具有國際市場競爭力的產業主體。
第二,高質量推進大運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把江蘇段打造成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典型范例。目前,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亟待解決相關概念界定不夠清晰、文化內涵挖掘梳理存在難度、統籌協調能力不強等問題。為此,推進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的工作要點:一是挖掘文化遺產內涵,打造綜合服務平臺。應基于文化遺產軌跡深入研究地方歷史文脈,探索地方文化基因,強調社會資本參與國家文化公園的建設與治理過程。二是建立運河文化帶上的區域聯動機制,實現多維規劃。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建立跨地區、跨部門的長效合作機制,避免重復投資和擠出效應。
第三,構建全域文化消費生態環境,培育文化消費新業態,拓展文化消費新空間。加快推動文化元素融入商業業態,鼓勵把文化消費嵌入各類消費場所。打造文化消費夜經濟,在有條件的文化場所開展夜間文化游覽活動,增加江蘇地區省級、國家級夜間文化消費集聚區的打造。在文化消費新業態的培育方面,鼓勵打造具有江蘇文化特色的自主品牌與IP,開發一批常態化、特色化文化消費項目和產品,推動傳統文化消費升級。積極培育文化網絡消費、定制消費、體驗消費等消費新熱點,引導基于網絡平臺的新型消費模式、線上線下消費融合創新、文旅共享經濟以及文化衍生業態的發展。在文化消費空間的拓展方面,加速推進重點文化消費項目的建設,以政府購買服務、消費補貼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文化企業提供多元化產品和服務;著力建設覆蓋廣泛的文化消費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積極利用移動新媒體向消費者及時提供最新文化消費信息。
第四,以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建設為載體,實現產業高效多元集約化發展。文化產業集聚的概念不再局限于提供生產性服務的空間,而應當升級為集商務辦公、休閑娛樂、文化生產為一體的文化產業生態社區。既要以資源共享、公開信息、專業化分工、人才彈性流動的形式構建文化企業間知識、客戶、市場深度共享的“O2O創意生態圈”,又要注重產城融合,完善文化產業園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引入醫院、圖書館、文體中心、人才公寓多業態在內的配套設施,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園區的溢出效應,強調園區發展與城市規劃聯動,在景觀設計、文化內涵、產業布局層面與園區周邊空間有機結合。
第五,拓寬文化傳播,推動優質文化產品與服務內容走出去。一是擴大內容文化出口,創造具有高附加值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在境外布局一批具有較強輻射力的文化貿易平臺,積極建立對外文化貿易基地(示范區),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文化出口品牌與服務。積極承接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文化產業創新業務,主動嵌入文化產業國際分工與協作關系網絡。鼓勵和支持符合國外受眾特點和文化消費習慣、代表“精彩江蘇”品牌的文化產品和服務以商業方式進入國際市場,不斷擴大貿易份額。二是加強傳統文化產品和服務內容創新,整合資源實現海外聯通。立足江蘇歷史文化資源的深厚根基,深究最本質的文化內涵精髓,探索精準的小切口入題,選取最江蘇文化元素,注重文化資源的挖掘、解構、重構和組合,在傳承的基礎上加強創意創新,在形式和內容方面形成突破,以江蘇特有的文化內涵賦予文化產品不可復制性和不可替代性。
第六,加快文化科技成果轉化,全面推進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一是推進文化科技縱深融合,加快文化科技成果產業化推廣。加強文化和科技融合技術研發,將文化和科技融合技術研發納入省基礎研究計劃、省重點研發計劃等支持范圍,部署一批重大文化和科技融合項目。重視文化資源與以5G為核心的科技平臺融合,將科技成果滲透到文化創作、生產、傳播和消費的各個環節,推進文化科技融合研發平臺、技術服務平臺、重點實驗室建設,建設專業化、高水平、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產業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孵化具有原創性技術成果的文化產業項目。二是培育數字文化產業業態,激發數字時代文化市場創新活力。推動網絡文學、網絡視聽、電子競技、版權衍生等數字文化產業新興業態快速發展,加速全產業鏈、技術鏈和創新鏈的深度融合,催生出新的高附加值的產業價值鏈網絡。發揮學會、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加快高校、科研單位與產業主體對接平臺的建設,加強文化科技人才的遠程“云”聘用。推動5G等互聯網信息技術在江蘇文化企業中的應用,文化消費軟件產品的技術更新,實現內容、渠道和終端產品的全產業鏈融合。
(作者系南京大學長三角文化產業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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