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11月30日電題:喬家家規是怎樣成就晉商傳奇的?
——專訪山西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山西省晉商文化研究會副會長林柏
中新社記者 楊杰英
晉商是中國明清時期最重要的商幫之一。晉商家規家訓是家庭倫理精神和商業精神相融合的產物,同時也受到了時代背景和地域特征的影響。喬家家規是怎樣成就晉商傳奇的?近日,中新社“東西問”專訪山西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山西省晉商文化研究會副會長林柏,對此進行解讀。
現將訪談實錄摘要如下:
中新社記者:被譽為“晉商翹楚”的喬家給子孫立下怎樣的規矩?
林柏:晉商大族一般都有自己的家規家訓,從現有史料看,最典型的就是祁縣喬家。喬家作為晉商中的知名家族,歷經六代,前后長達200年,形成了體現其家族文化的家規家訓,比如要求家庭成員必須做到六不準:“一不準納妾,二不準虐仆,三不準嫖娼,四不準吸毒,五不準賭博,六不準酗酒”,這些家規相對于當時的社會環境而言十分嚴格。
喬家的家規家訓還體現在當家人或主要成員對兒孫后輩的言傳身教中。如喬家始祖喬貴發,經常以自己的經商故事告誡后輩要誠實守信,即便是賺到錢也要勤儉持家,對朋友、生意伙伴要仗義,并立下“善待相與”的家規;喬家第三代當家人喬致庸,嚴格教育子女,向子女強調經商之道首重信譽,次講義,不賺欺人昧心錢,再次才是利,不能把利擺在首位,力戒“驕、貪、懶”,并把《朱子格言》作為兒孫啟蒙教育必讀書。
喬家大院建筑中多處留有家訓的印記,喬氏子孫的每個居所均以訓教之言命名。可以看出,喬家的家規家訓要求子孫后輩在做人做事上恪守勤儉戒奢、誠信重義、自強不息、銳意進取等信條,體現了歷代倡導的家長以德治世、以儒治家的風格。
中新社記者:喬家家規家訓因何形成?
林柏:家規、家訓及由之形成的家風是一個家族的傳統,通常是在家長或主要成員的影響下,歷經歲月的洗禮逐漸凝練、補充,自然沉淀下來的。從現有史料和研究來看,晉商家規家訓的形成也經歷了一個這樣的過程,其中有三個方面因素值得一提。
首先是當時社會經濟條件的影響。明清時期,商品經濟雖已有所發展,但自然經濟仍占主導地位,各個經濟單位之間的聯系還不緊密,完全依靠市場來組織經濟資源進行相互之間的分工與合作尚不成熟,此時最為可行的商業活動基本單位仍是家庭。但隨著經商活動的開展和家庭人口的增長,規模逐步擴大,單個家庭發展成幾個家庭組成的家族,這種按照家庭組織原則構建的超家庭的組織,其穩定和壯大就不能僅由血親關系和道德倫理來維護,還特別需要有明確的規則加以保障。
此時家族中的男性長輩已積累了很多在外打拼的經驗和認知,他們將這些體會和感悟傳授或講述給家族后輩,并轉化成家族制度,在早期已有的零星家規、家訓基礎上,一套更為系統、嚴整的家規、家訓也隨即產生。
其次,晉商家規、家訓,與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中華傳統文化關聯。眾所周知,晉商是信奉儒家文化的,而儒家文化十分推崇“家”及“鄉土”觀念,個人利益往往服從家族群體利益。在家族中,家族成員的地位也會按照長幼、男女等進行排序,通常男性長輩的地位較高,擁有較大權威,其中會有一人成為家族內部最高管理者,也叫家長。他在家族內部擁有較大權力,并會為了保持家族秩序,確保興旺發達,組織制定一系列規范家族成員行為和相互關系的規則,這些規則也即家規、家訓。
第三,應看到,喬家家規家訓,是在其商貿活動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是服務于經商的。晉商絕大多數是以家族式企業為依托和載體開展商業活動,其商、票號內部的重要成員,如財東、管理者,多來自晉商家族,他們的素質直接影響著自家商業的經營狀況和生意興隆與否,所以通過制定家規家訓,家族子弟的驕橫與任性、敗家行為就在制度上得到了抑制。
中新社記者:家規家訓的制定為晉商發展奠定了怎樣的基礎?
林柏:晉商家規家訓是晉商發展得以延續百年的一個精神基礎。家規家訓不僅是對家族成員的一種規范和約束,也是家族成員共同觀念和心理認同的一種體現,屬于家族制度的一個方面。晉商家族與一般的家族和宗族不同,它似乎介于二者之間,這主要表現在其家規家訓與其要發展的商業緊密聯系在一起,并在血親關系、家族倫理的基礎上將家族資源、成員整合、團結在一起,助推家族事業發展,這就顯得十分入世、務實。
可以看出,晉商家規家訓在育人與資源整合上為晉商家族事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幫助,也成為影響家族興衰的關鍵因素。
中新社記者:晉商家規家訓與近代西方商人家族家規有何異同?
林柏:近代西方商人家族和晉商家規家訓有相似之處,包括,都重視教育,要求家族成員要有良好的個人品質,重視家族成員之間以及家族成員與企業、社會之間的關系等等。例如,美國最富有家族之一的洛克菲勒家族,特別強調節儉、勤勉和宗教信仰;沃爾瑪創始人的家族——沃爾頓家族,其家規家訓重視對顧客的承諾、勤儉和創新,務實的經營理念和對社區的貢獻。晉商家族和西方商人家族的這些規定和原則,在促進家族團結、獲得良好外部關系等方面都發揮著一定作用。
同時,兩者不同之處也很顯著。晉商家規家訓產生于中國封建社會,帶有濃厚的儒家思想色彩,反映了當時中國社會主流倫理道德觀和商業實踐,而近代西方商人家族的家規多形成于工業革命和資本主義崛起時期,反映出資本主義初期發展階段對個人主義、競爭和效率等的強調。不少近代西方商人家族的家規,十分側重于商業戰略、資產管理、繼承規劃以及個人與企業之間的關系等,多是圍繞提高市場競爭力而制定。例如,羅斯柴爾德家族特別注重對財務嚴格管理,要求嚴格保守家族秘密,通過家族合作和利用家族內部的緊密金融網絡來建立其財富。
中新社記者:以喬家為例的晉商家規家訓文化,有何歷史價值?晉商家規家訓對當今社會有何影響?
林柏:一般而言,家規家訓的歷史價值在于,它能夠提升每個家庭成員的道德素養,繼而實現家族事業發展,而家庭(族)是國家和社會存在與發展的載體和基本單位,每個家族的和睦相處、良好發展帶來的是國家的安定團結,這就是“家國同構”的傳統社會下,家規家訓在“人—家—國—天下”這個有序鏈條下所體現的歷史價值和功用,即實現傳統知識分子孜孜以求的價值追求——“修齊治平”的一個有力工具。
晉商家規家訓對中國傳統文化,特別是儒家思想在民間的擴展和落地也起到了積極的歷史性作用。這主要是指晉商通過家規家訓將孝悌和合、誠信義利、艱苦創業等傳統文化的思想精神灌輸到家族子弟,從而在家族層面構建了適應世俗社會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并通過家族的繁衍生息實現了文化的薪火相傳。
同時,晉商家規家訓雖然產生于封建社會,但繼承和發揚其中的精華部分,對于在當下增加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同和自信,也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和價值。
受訪者簡介:
林柏,山西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山西省晉商文化研究會副會長,主要從事當代中國經濟史方面的研究,在《清華大學學報》《中國經濟史研究》《當代中國史研究》《史學月刊》《江漢論壇》《人民日報》等報刊發表論文和文章20余篇,出版專著2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社科項目、企事業單位委托項目十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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